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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邯郸市馆陶县关于限行限号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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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
根据省、市大气办会商研判,12月23日至31日,我省中南部将出现一次长时间、大范围的重污染过程,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决定在县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限行时间

2023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在县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(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),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,单日单号通行,双日双号通行(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)

二、限行范围

南环路以北(不含南环路)、湖北路(含湖北路)以南、215省道和106国道(不含215省道和106国道)以东、永济路(含永济路)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。

三、限行措施

限行期间,军队、警务、消防、急救、应急抢险(抢修)、环境执法(监测)、邮政快递、保险勘验、救援、园林、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,公交车、客运车、出租车(不含租赁车辆)通勤班车、校车、外埠车辆(持有邯郸本地驾驶证驾驶人驾驶的除外)、殡仪馆的殡葬车、行政执法车、新能源汽车(纯电动车辆、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、燃料电池汽车)、残疾人专用车(残疾人驾驶)、民生保障(汽柴油、天然气配送等)车辆允许通行。根据相关规定,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,应当喷涂明显统一标识。

>>>邯郸市2023年12月限行通知

>>>邯郸市2023年12月限行道路整理汇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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